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成都市通过公开摇号,有幸摇中了位于天府新区的秦皇帝锦锦玥邸。然而,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存在如下种种,不符合法规的行为:
1、开发商在样板间并未按照 成建委〔2018〕168号文《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精神,公示精装修包含商品的具体型号,导致购房者无法辨别其装修品质。但通过与装修价格相近的其他楼盘相比较,锦玥邸的房屋内无新风系统、地暖、中央空调,无任何国际一线品牌的设施设备,其装修品质与开发商上报精装单价约3700元/平的价格想去甚远!根据成都市的《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请求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锦玥邸的住宅装修价格核定;或搭建开发商、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业主代表的沟通平台,对住宅装修工程价格进行核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装修差价。
2、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短时间内签订存在大量霸王条款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上手写认可其装修水平,设备档次和价格等内容。并且在合同中,与购房者利益息息相关之处,均以X替代(比如房屋质量、装修质量纠纷的赔偿条款,装修价格X等等)。诉求:请求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与业主签订符合法规、符合双方利益的合同。
3、在房屋验收过程中,开发商和物业,通过哄骗、诱导等方式,阻挠业主按照正常流程对房屋进行检验。并强行要求业主,先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缴纳各项费用后(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费、半年物业费、一年垃圾清运费),才能进行验房和收房流程。诉求:请求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和第三方验房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监督开发商,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如:卫生间通风系统均为摆设,并未真正连接管道;抽油烟机噪音超标;墙面脱落和裂纹;地砖和墙砖大量空鼓;地板多出塌陷等等问题),在一个月期限内整改完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