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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集体的钱去哪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09 16:35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剑阁县原北庙乡石桥互组村民,长期在外打工却也关心着家乡的变化与发展。二零一五年本组办沥青厂征用土地赔偿,村组从中抽取了三十九万多元,村组干部说这笔钱属于五组村民所有。村财乡管今后有开支分配由本组社员通过才会开支。二零一六年剑阁县搞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人严二万二,买保人出一万二国家财政贴一万。当时村乡两委就把五组征用土地户买了社保,并没有宣传政策问其它人买不买。把五组赔偿抽取的钱给买保人每人贴一万二,说这是上面说的。当时村组干部说这笔钱属于本组公款人人有份,买保险的人员该享受,没买保险的呢?这样公平吗?要么当初不抽这笔钱。至今每次开支都没通过全组社员都是由村组长说了算。现在北庙乡都拆了这笔钱还有没有,钱去哪儿了全组社员希望村组长给我们一个交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09 14:50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姚家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5年原北庙乡石桥村(现姚家镇钟岭村)实施改性沥青场征地项目,共计征地补偿资金共计230万元,石桥村五组集体账户收到393108.19元,其中收到组集体资产土地补偿资金204213.84元,组民土地赔偿款提取97585.75元用于组集体建设,组集体资产改性沥青征地附着物补偿款91308.6元。组民土地赔偿款皆由农户签字同意后提取。该资金于2015年7月支付梁玉林等5户搬迁坟地补偿款52264.80元,搬迁后土地属五组集体所有;2017年12月支付18户农户失业保险共94602.96元(其中4户为二组村民,由二组集体借用五组集体资金)。目前资金剩余246240.43元,剩余资金暂存于村财乡管处。
原北庙乡石桥村5组改性沥青征地项目涉及的应受益农户20户51人(其中死亡9人),实际受益农户20户42人。2017年11月10日,原北庙乡石桥村村委会在5组召开了受益农户“农转非”失业保险购买专题会,其中参会18户24人,2户2人是电话告知的。该会议公布了当时的政策规定,三方(集体、个人、国家)出资14多万元(根据年龄不一样、三方出资比例不同),其中未到退休年龄的个户,自己承担10800元;集体缴纳5100多元;其余部分由国家承担,会议要求农户在4天的缴款期限内自愿办理失地农民“农转非”投保缴费,实际的办理情况是:办理农转非手续25人(其中已到退休年龄11人、不到退休年龄且愿意承担自付费的14人),另有不愿意承担自付保险费且放弃不农转非的有17人(当时未签订放弃承诺书、但是有电话录音)
部分村民自身不愿购买保险,故只购买了五组14人的保险,购买保险使用的是改性沥青征地项目石桥村5组组集体的提留款。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姚家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6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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