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那发展啥,发展没有牌照的三轮车?
遍地的无营业执照的三轮车不去管,来管一个没有任何危险的共享助力车,龙泉驿区地大人少,出租车又少,那市民就活该走路吗?
明明这么方便的一个项目,说停就给停了。
真的气死了,已经习惯助力车的方便了,现在停了每天下班还要骑自行车,真的太麻烦了。
市民对你们整治工作意见:不满意不满意不满意!!!有这个功夫先去把没有营业执照的三轮车整治了!
别人主城区交通复杂、公共交通完善不发展共享助力车可以理解,你龙泉驿区公交车、出租车都不够,市民平时交通本来就不方便,本来助力车应该可以成为龙泉区优势的,结果取缔了,无语!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成都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运营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经同意后方可投放。
目前,在龙泉驿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企业均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5月26日,区道安办组织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专题会议,会议议定,我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20年5月30日,由区道安办牵头,交通执法、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和属地街办组成联合执法队,启动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和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7月7日,我区再次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议定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和属地街办形成联合执法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龙泉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其他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各属地街办牵头负责。
5月30日至今,联合执法队共收停共享电动自行车12000余辆,集中停放于区政府指定的电建园小区旁的综合执法局停车场。
在下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以上情况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9月11日14:20与您联系,您对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