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龙驰路与丹青路交汇处,有大量的烧烤店铺,该区域的部分商户常年违规占道非法经营烧烤 ,还经常营业到深夜2-3点、食客发出的噪音严重扰民,对周边小区的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无良影响。还给泸州这座文明城市带来不好的影响。我们周边的居民无数次向市政府。执法机关投诉,问题均没有得到有效切实的解决。无奈只好向更高一级反应,望更高层级领导协助处理解决。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龙驰路与丹青路交汇处,有大量的烧烤店铺噪音扰民”留言收悉,经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我局华阳执法队现场勘查,龙驰路与丹青路交汇处经营餐饮的商户有“佳香苑面庄”、“叙永烧烤”2家,位于怡和明苑小区综合楼底,地处低洼地带,门店前是一片空地并与人行道分割。“佳香苑面庄”和 “叙永烧烤”均已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安装且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针对以上商户占道经营和食客噪音扰民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叙永烧”与“佳香苑面庄”经营工具餐桌、板凳等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注意经营时间和对食客文明就餐的监管,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内容规定“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按照第七十一条“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按照高限处理也只能罚款200元,由于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该处经营户屡次被投诉后被执法部门约谈、经营工具被暂扣、行政处罚,却一犯再犯。
华阳执法队于2020年10月15日再约谈“叙永烧烤”与“佳香苑面庄”经营业主,要求其不得超出门店,占道经营;在经营期间加强对食客文明就餐的劝导,不得噪音扰民;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及管道,不得油烟扰民。下一步我执法队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占道经营行为将进行经营工具餐桌、板凳的暂扣和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