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自贡市人,我与老公是2018年8月办的结婚证,在成都市我交纳了近十年的社保也办了近十年的居住证,达到了龙泉驿区因婚姻迁入户口的标准,2019年3月依照程序迁入了同安街办阳光村,户口也进了老公的户口簿。我咨询一下,我现在属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龙府办〔2013〕67号)文件规定,离婚、再婚须满三年才能加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9日16时2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