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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居民生活困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05 20:53 已回复

上级领导,你好!我是家住十陵镇灵龙路311号一栋二单元的居民,现在我们这栋两个单元的居民用电困难,十陵各个小区都改造了水电,唯独我们街边这些房子没有改造,以前我们两个单元还有人收水电费,现在没有任何人收取水电费,原因是收水电费的阿姨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我们单元有人光用电,不交钱,阿姨就把他们的电停了,最后差点闹出人命,现在阿姨不管了,大家只有斗钱来交水电费,我门希望上级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帮我们按上智能电表和水表,免得大家生活困难,我们向社区反映过用电困难的问题、社区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希望上级领导重视一下,给予我们生活上的帮助!谢谢你们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7 09:3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十陵街办灵龙路311号由10KV十陵二线供电。该楼栋是自建房,内部没有物业,电表是合表居。户申请一户一表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1、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文件川电营销[2017]48号文,办理一户一表,客户需要提供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该楼栋为合表居,在办理一户一表时候,该楼栋内所有客户同意改造,并提交所有客户签字同意的申请,需要将资料统一收齐,向供电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供电部门查勘后,制定改造方案。坚持“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客户自行出资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改造。配电设施及土建均参照居民户表标准配置。改造完毕后,供电部门进行验收。
建议该楼栋成立业主委员会,处理合表收费问题,保证居民正常用电。
以上情况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已于2020年9月8日14时4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经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工作人员核实,您户为总表用户,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
据区自来水总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您小区已被纳入老旧院落改造范围内,您户两个单元中只有二单元约二十几户居民愿意进行改造,但一单元约十几户居民不愿意对水表进行改造,根据老旧院落给排水管网改造遵守“用户自愿、整体推进”的改造原则,将无法实现自来水户表改造要求。现需用户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协商,以期尽快对您所属小区进行老旧院落水表户表改造。
以上情况,区自来水总公司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8日09:40 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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