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龙泉驿共享电瓶车消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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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龙泉驿共享电瓶车消失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04 11:06 已回复

一夜之间,龙泉驿区的美团共享电瓶车都没有了。共享电瓶车是个好东西,解决了大家离地铁站最后几公里的问题。虽然有共享自行车,但骑几公里也太累了。现在共享电瓶车没了,成龙路这边又在修地铁,驿都大道汽车开都开不动。公交车又挤又开不动。天天上班打滴滴去地铁站也堵起开不动,钱也遭不住。只有坐野租儿、野三轮、野摩托要快些,但价格高,又危险。一辆野三轮一路拉客,拉四个,拐个弯还带漂移,好危险。
我在网上看,龙泉驿区说不搞共享电瓶车了。麻烦领导过问一下,莫对龙泉驿区共享电瓶车一刀切,就算要保出租车和野三轮等人的民生,也不要阻止我们老百姓使用便宜、方便、实惠的共享电瓶车。毕竟我们也要吃饭养家。节约一点钱都是用在家里吃穿上了。你们可以引导他们再就业嘛。
如果这些共享电瓶车企业有资质不全等问题,有电瓶功率大,速度快等安全问题,这些可以改嘛,资质证件政府监督办理嘛。改个小功率电瓶,速度慢点嘛,不要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断了绝大多数当地老百姓的民生福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7 09:0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成都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运营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经同意后方可投放。
目前,在龙泉驿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企业均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5月26日,区道安办组织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专题会议,会议议定,我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20年5月30日,由区道安办牵头,交通执法、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和属地街办组成联合执法队,启动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和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7月7日,我区再次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议定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和属地街办形成联合执法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龙泉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其他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各属地街办牵头负责。
5月30日至今,联合执法队共收停共享电动自行车12000余辆,集中停放于区政府指定的电建园小区旁的综合执法局停车场。
在下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以上情况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9月10日13:40与您联系,向您说明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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