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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有关幼升小政策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04 10:18 已回复

小孩明年要上小学,我是外地眉山个人户口,老公是金牛区集体户,按当时政策,小孩得随我的外地户口。去年在天府新区华阳购置了新房,但要明年年底才能交房。无法在上小学前迁入户口。故上小学按现有政策只能统筹。我和老公上班都远,也没有经济请人接送小孩,如果统筹得比较远,我们每天都会更累,所以现有政策可否更有温度一些,酌情考虑一下我们这些刚好恰在门口的人。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0 09:2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
单集体户子女入学申请,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根据2020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通知书》办理指南,户籍不在成都高新区、四川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在上述区域务工且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居住的人员,申请子女在新区就读,需满足相关条件。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文件精神,本市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根据您的情况,建议由孩子妈妈申请以随迁子女就读。具体政策请以您孩子入学当年的相关政策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9日11:46、12:37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您可以关注“天府教育”官方微信,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28-6877282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1 11:44

杨梅女士: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就您咨询的问题做了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为外地户籍的,如需在成都市就学,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如符合条件,将由申请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您反映的实际情况,您可于明年5月份的工作日在成都天府新区公布的登记点提交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予以统筹安排学位。
感谢您对成都教育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61881673咨询。


成都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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