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本人于今年8.23日在四川成都咻电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首赫启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订购价值90600元共享充电宝设备。截止目前为止,该公司业务员康巍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不予发货,现本人对该公司信誉及守信行为存在严重质疑,本着对个人资金安全保障,现恳请你做主。处理我的退款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