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5.6日与青客公寓经纪人向春林签订了房租合同一年,季度付至今共缴纳了10038的房租,今天9.3日房东突然打电话说青客公寓跑路了,要求我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两天之内搬出去,否则找人换锁,我交的房租还有两个月加上押金一共损失了四千元,报案只是让我等通知,希望领导可以帮助我解决一下这个事情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民事纠纷建议友好协商,可寻求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派驻律师协助调解。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2020年9月8日11时10分已短信告知您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科:87595027、8777544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