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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龙泉大面地铁站共享电瓶车消失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03 16:02 已回复

各位领导们,你们幸苦了!
我是龙泉大面的一介草民,想请问一下,原本一个非常好的惠民措施,在地铁站投入大量解决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共享电瓶车集体失踪了,后来得知是被咱们的管理部门收缴到一个空地集中废弃了,那么新的车,那么方便的出行工具,就被一刀切了,咱们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是否可以在利弊方面综合权衡一下呢?一味的面子工程,这样是不是让众多的方便成为了牺牲品呢?听说电瓶车不安全,难道自行车就安全了吗?火三轮就安全了吗?还是说汽车就安全了呢?安不安全跟个人的使用和素质才是最大的关系,为了少数人的低素质使用,让更多的人不方便了我想这也不是你们的初衷。提高全民素质这个是一个伟大而持久的工作,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帮助他们,这才是我们作为管理者的重担啊!
所以我代表这个有一定素质,又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发一个呼声,希望不要一刀切,希望能让我们的出行更便捷,这个城市更美好,老百姓更幸福!谢谢你们了!给各位领导添麻烦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4 10:0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成都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运营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经同意后方可投放。
目前,在龙泉驿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企业均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5月26日,区道安办组织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专题会议,会议议定,我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20年5月30日,由区道安办牵头,交通执法、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和属地街办组成联合执法队,启动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和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7月7日,我区再次召开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议定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和属地街办形成联合执法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龙泉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其他街办的整治工作由各属地街办牵头负责。
5月30日至今,联合执法队共收停共享电动自行车11900余辆,集中停放于电建园小区旁的综合执法局停车场。
在下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以上情况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9月7日15:16与您联系,向您说明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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