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繁忙的领导:
您好!
崇州市崇阳街办崇庆中路社区,在2020年4月10日拆除崇庆中路东三巷3号院内违建的过程中,只对小部份违建进行强制拆除。不但对大面积的违建选择性失明,而且还对该类违建进行装修、装饰。东三巷附三号小区内一共有4栋楼房,每一栋一楼的业主均占用公共用地,有的建厨房,有的建卧室,居然崇阳街办还动用国家资金对违建进行装修、装饰,如此显而易见,为何就只有此类干部“眼瞎”!再次申明:打造较好的环境,老百姓是拥护的,但是请政府,特别是代表政府的基层组织,不要打着为群众谋利的幌子,为了自己和一部份人的私利,伤了群众的心,动摇了我党的执政根基!真要是亡党亡国,此类庸官“功不可没”!
经调查,崇阳小区位于崇庆中路东三巷附三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现有住宿楼4栋,共132户,居住人数280人。因修建年代久远,小区内存在道路破损、电线私拉、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问题。
崇阳街道于2013年起,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启动老旧院落改造工作。2016年以来,每当进入汛期,崇阳小区居民便受下水管网堵塞所扰,小区部分居民向属地社区申请启动老旧院落改造,改善小区基础设施陈旧的问题。大量居民于2019年强烈要求对该小区院落进行改造,崇阳街道事处为响应该小区群众安居需求,切实提升居民幸福感,于当年正式启动崇阳小区老旧院落改造工作。
关于您反映的违建拆除问题:根据《成老旧院改办[2018]2号》文件要求,对小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应尽量进行统一拆除。此次所拆除的违建于上世纪90年代户陆续修建,是小区建成后居民自行修建的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共3排36间,经过前期街道和社区工作,为配合小区老旧院落改造顺利推进,部分群众已自行拆除2排共计24间。此次拆除的违建位于小区中心区域,年久失修已成危房,阻碍消防通道,存在坍塌和消防等安全隐患,应小区居民要求,对该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关于您来信中提及仍有违建尚未拆除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建筑是小区修建之初开发商承诺修建部分,个别业主提交了房屋买卖票据进行证明。街道将针对此情况,就此部分建筑是否属于违建进行举证。若确定该建筑属于违建,将制定计划拆除违章建筑。
对您来信中所提及的对私家部分进行改造的情况:按成都市老旧院落改造办公室要求,对入眼所见范围的区域应进行风貌打造,对于私人部分的装修、装饰均不会纳入老旧院落改造范围。崇阳小区老旧院落改造完毕后要接受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以及住建、消防、公安等多方联合验收,资金也要接受成都市、崇州市多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公正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