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石永镇政府不作为
2020-09-02 10:23:53
已回复
我叫甘立剑,原邻水县荆坪乡人,电话15924719008。2005年,我购买石永镇政府场镇建设规划用地用于建房,购买时,此地上空有电缆线穿过,房建好后,电缆线位于2楼至3楼转台面上方60厘米左右。该地是开发商何国兰卖给万世成(时任狮子坝村支部书记),万世成卖给我老婆的哥,哥又转卖给我。06年做的基础,09年建的房(做基础、建房时,我问万世成,电缆线怎么处理,他口头回答.政府规划区,今后会拆),至2020年,期间不常居住。今年春节后,我已年满83岁的老父亲来居住,佝偻着身子上下极不方便,安全隐患极大,为此,于4月初找到石永镇政府要求拆除并提供我办房产证的相关手续,政府的处理结果:他们协调相关部门,人工工时费、材料费料由我出(政府的理由,土地不是政府卖的,是何国兰卖的。我们知道,就没有权利卖土地,那何国兰卖土地的权是谁给予的???!),并以我户口不在建房所在地为由拒绝提供我办房产证的相关手续。我不同意,理由:建房地是政府场镇建设规划区,规划时已经有电缆线存在,这也是这件事产生的根源,拆迁障碍是政府的责任,场镇建设规划用地是政府征用地,镇政府卖地收入是归政府所有(为什么何国兰要免费给镇政府建办公楼,而且还拿出22间房建房面积给政府),并且,石永镇有极少数人与我建房情况一样,已经办了房产证。为此,我强烈要求石永镇政府有担当,尊重事实,合理合法,实事求是,拆除电缆线、给予我办房产证的相关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0-09-09 17:31:00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