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书记我们是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一组的村民,因为修仁沐新高速,我们的自建房面临拆迁,县政府用2015年文件赔偿上面明确写明中都镇每平米2200元,并且有效期5年,2020年4月1日已经到期,但是现在给我们的赔偿是每平米300元左右连过期文件赔偿标准都达不到,最近几天还准备来强拆我们的房屋,我们几户人家请书记给我们主持公道,不能让我们一拆倒退几十年无法生存请书记调查,责成有关部门给我们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赔偿
胡天辉市民:
你好!你通过给市委书记留言信箱转来的“求助(关于拆迁补偿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内容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情况,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一切以法律裁决为准。
中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