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市长您好:
我是康郡小区3期的一位业主,康郡小区位于锦江区锦华路3段,分1、2、3期,共有住户1200余家。自从小区2006年建成后,由于老小区规划车位少,小区业主陆续将不能停放进小区的车停在小区之间的晨辉西路和耀辉路街道路面上,从那时起路面停车就有人收费管理。但从今年7月起随着小区旁边的晨辉西路、耀辉路路面改造完成后,交投公司在路面画了125个停车位,但远少于之前的停车位。对未停进停车位的车辆,交警三分局的民警就来贴罚单,在8月20日左右开始,交警来得特别勤,特别早,每天早上7:30左右就来贴条,而且不分节假日的一天巡逻好几次。交警的选择性执法给小区居民带来极大的困扰,为此,小区居民委派代表与交警三分局、交投公司、街道办、社区、区委信访办、市长热线反应问题,希望各部门能协调出解决办法,虽然各单位接待人员态度都很好,但我们能明显的感受到他们在拿着规章搞推诿,踢皮球,一副我想帮你们但我也没办法的样子。为此,我特反应以下几个问题,望予以解决:
1,目前小区街道路面已被交投公司接管,他们将我们这定位三类收费标准,也就是白天6元起步,后面每小时2元,晚上另计,我们初步算了一下,一个月一辆车的收费大概750元,较之前200元包月的“非法停车场”上涨约4倍,而且这价格标准不区分小区业主长期停车和周边商业临时停车。我们为此也找了交投公司,他们称没办法,这是规定。在今年疫情肆虐,老百姓收入普遍下降,生活物价大幅上涨的前提下,作为市属企业的交投公司为何还与民争利,加重百姓负担,难道不能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区分业主停车和商业停车?
2,作为执法单位的交警三分局4大队,执法之严厉我们小区居民算是知道了。相对于其他小区周边的占道停车,主干道交通拥堵他们视而不见,对我们小区是重点照顾、偏爱有加。逼得我们为了停进画线车位,全家出动在街上游荡,看见有车开走立刻叫家人,当然包括老人或小孩先去占着位置然后去开车过来。这样必然存在发生车辆与人的剐蹭,或者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的隐患,难道这些结果是执法部门需要看到的吗?
3、小区所在锦华街道,金象社区,我们委派代表多次与他们反映情况,协商方案,他们为何不能拿出一级组织的担当,我们的困难他们最为清楚,难道他们的作为仅仅就是听取民意?作为一级基础组织,他们出面为大家呼吁,应该比我们业主自己四面出击强得多,为此可以投诉他们不作为吗?
4,小区居民40余人次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小区停车难的问题,都是交警三分局回复,回复内容大同小异:“我们是接到投诉才来处罚的,以后我们会人性化执法;停车位不足我们管不到、我们会向交通公司反映等等”,难道在之前“非法停车场”时期就没人向他们投诉过,也没见你他们那么热情的火速赶来处罚呢?自从非法停车场被驱逐之后,他们就随时接到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出行的群众投诉,不由得让人想起他们之间有没有某种联系呢?
附件说明:
图1-4为小区业主之前交给“非法停车场”的部分车辆包月收费凭证;说明之前我们有较充足的付费停车位,且价格合理。
图5-7为小区业主群的部分截图;说明目前停车难的实际情况。
图8-9为小区代表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已经竭尽全力在想解决困难。
图10为立在小区街头的新收费告示牌;说明随之而来的大幅收费标准。
周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来信人反映的是我司晨辉西路临时占道停车场,该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规划、设置、审批的白天、夜间相重复的临时占道停车场,并为我司核发了《成都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许可证》。我司凭许可证到锦江区物价局办理《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照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文件规定,该临时占道停车场被核准为三类收费区域。
因晨辉西路长期存在严重的车辆乱停放,造成经常堵车,应交管部门、属地社区要求规范车辆停放,并按属地交警分局要求施划泊位线。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9月1日11:10分与来信人联系解释。
成都交投集团2020.9.2
贵单位确实是按流程,按规定收费,试问如果你目前所住小区停车每月收费750,你还如此淡定吗?如果不考虑大多数人民的生活疾苦,什么都按规定来办,要你们有何用?只需要一台机器人就可以按规章办理所有问题,而且比你们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