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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关于南江县正直镇育林村迁移聚居点的相关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c520016  2020-08-27 17:2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政府全面脱贫攻坚实施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在各级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关心和辛勤的工作下,建设了我村新农村聚居点,让村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焕然一新(原来是危房,瓦房。环境脏、乱、差,现在统一规划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建设,房屋质量也得到了保障),通过实施这些好政策让百姓深受益处,得到了全村百姓的一致好评。村民也积极配合政府拆出了原有的老房,目前都已搬迁入住新房,但百姓对实施期前,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内容仍不够了解,或者了解的不够全面不够准确,也有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问题如下:

(一)在实施前原来的旧房拆迁政府是否有补助,补助的具体内容、补偿标准、补助适合的对象是哪些?

(二)在实施过程中规划的建设用地有无硬性指标规定必须有哪些配套设施,比如除房屋外室外环境的修建标准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三)新建房屋除政府出资补助的一部分外,如果不足剩余需要村民补交一部分,应按照每平方米多少钱标准计算需要村民交的那一部分。补交的标准是否在拆迁实施前已经定下来了,政策还有无变化。应该进行补充说明。(涉及村民利益,也是村民最关心的事情)

(四)如果遇到有使用功能不能满足要求、规划不合理还能进行改进吗?如果能改进应该按照怎样的程序申请和反应呢?

针对第三条以我村为例,建房动员前开会宣传政策为减去政府补贴不足的需要村民补交部分按照850元/平方米计算,但现在已搬迁入住后开会又重新提出需要按照1160元/平方米补交不足的差额,不承认前期8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这使得房屋造价整整提高了310元/平方米,按照平均每户125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无形中增加了老百姓3.5万元-4万元的负担,按照我市的生活水平对于老百姓来说这笔钱不是一个小数目。有的家庭一两年也存不了那么多钱。先不说增加费用多少的合理性。就事前不说清楚,就已经影响了村民的当初的意愿和选择。事后在随意变化,老百姓意见比较大!在此希望领导能合理、合情、解决老百姓这方面的诉求。针对第一、二条,建议在村民委员会对相关政策及内容进行张贴公示以解决老百姓的疑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2 10:22

关于育林村梁成反应聚居地点安置相关问题的回复

梁城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南江县正直镇育林村迁移聚居点”的相关问题,我镇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在实施前原来的旧房拆迁政府是否有补助,补助的具体内容、补偿标准、补助适合的对象是哪些”的问题。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不属于政府惠农政策,政府无补偿政策。实施前无特定政策补贴标准,投资方按照农户家庭人口、住宅面积、户口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补贴标准,这部分补贴是来自投资方,属于商业行为。下面为您提供一个参考标准:
一户一宅集中安置:旧房拆除复垦后进入聚居点的,3人及以下补助5万元/户,4人补助7万元/户,5人及以上补助9万元/户;
一户一宅货币安置:旧房拆除复垦后,另行购房的,3人及以下补助6万元/户,4人补助8万元/户,5人及以上补助10万元/户;
一户多宅:其中一套住宅纳入项目按照上述补贴,其余住宅应予拆除,按照100元/平米鼓励拆除复垦,最高不超过1.6万元;
过渡安置:仅针对需先拆后建的,按建设周期一次性补助过渡安置费,3人及以下补助0.3万元/户,4人补助0.35万元/户,5人及以上补助0.4万元/户。
二、关于“在实施过程中规划的建设用地有无硬性指标规定必须有哪些配套设施,室外环境的修建标准需要达到哪些条件”的问题。
根据我镇实际,基础验收标准为(主要指标):住房主体达标、前后院落及阳沟硬化,基础环境(附近堡坎、周边排水等)、公共供水及供电。未明确要求绿化、入户配套设施及户下装修等。
三、关于“新建房屋除政府出资补助的一部分外,剩余村民补交部分,应按照多少钱标准计算?是否在拆迁实施前确定,政策还有无变化”的问题。
土地增减挂钩补助应是投资方补助,除此之外剩余部分按建设面积由农户按1160元/平米自行补差。实施前,施工单位给定了一个初步口头价格850元/平米,但项目实施后,实施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税率和项目审计等要求,提出上述标准过低,无法顺利完成,需对价格予以调整,经参考其他已建设完工的同类项目(完成审计后),均价约在1400-1600元,这与最初议定的850元/平米差距过大,为尽力保障农户利益,通过县政府与施工方协商,达成最高不超过1200元/平米的协议,最终我镇与施工方达成1160元/平米的最终价。
四、关于“如果遇到有使用功能不能满足要求、规划不合理还能进行改进吗,按照怎样的程序申请”的问题。
如出现房屋主体质量问题,可反馈到各村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协调实施单位处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如出现非主体质量之外的问题,如设计上不合理或功能不够丰富,可以联系村委会和施工方,确保改装不存在安全因患、不影响其他农户的情况下,在取得同意后,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进行改装,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感谢您的咨询,如后续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827-8511103。


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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