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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军转企业职工无社保医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8-27 10:4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82年10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工作13年,于95年5月志愿兵转业到地方国企工作至今,因企业困难未给职工缴纳社保和未办理职工医保。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政策措施之二补缴责任和要求: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上述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承担,安置地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请求:一、按政策补缴军龄年限医保;二、补办职工医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09 15:51

您好!建议您针对相关情况,带上有关资料去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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