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高宇南湾,小区6栋入户大厅右边,停车场通风井被违建占了一半,投诉已有几月,相关部门也认定是违建,为何不拆除,何时能给一个说法。如果说有关系,徇私枉法,我就继续向上投诉,不信没天理。
(经核实,您反映的地址为高宇南湾小区6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工作人员段家顺、高慎、冉亚彬、李燕红于2020年7月6日前往高宇南湾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高宇南湾小区6栋有业主将停车场通风井占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已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该处违法建设认定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启动执法程序。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积极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
请问认定函何时能发出,何时能把违章拆除,既然已经认定违建难道拆违建的时候就拖吗?执法速度和执法力度在哪里???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地址为高宇南湾小区6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6日前往高宇南湾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 高宇南湾小区6栋业主将停车场通风井占用。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该处违法建设认定函,我局已通知违法搭建当事人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8月11日我局已对违建业主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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