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是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龙井村村民,现在村上正在实行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项目。我家的情况是:公公年近70户口在龙井村,婆婆去世。老公当年考大学将户口迁出不在龙井村,我的户口在龙泉但不在西河,孩子户口也不在西河。原来有自建的两层小楼带院子,回西河够住。可是现在面临拆迁重建,老人咨询下来说家中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户口,只能拿到一套一40平的房子。因为老人年龄大了,必须有人照顾,一套一的房子肯定不够住,并且公寓楼还是三层楼梯,老人根本爬不动楼梯,无法居住。所以我们希望能自费补贴购买大一点的房子。又因为老人腿脚不便,不能爬楼梯,只能选择一楼有卧室的房子,而这样的户型只有一套四。希望咨询一下我家这样的情况,要满足家人基本的居住需求,能否自费购买一套四的房子?自费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细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参与人员人均新建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含公摊)进行分配的安置政策;1、长期居住在项目区内,项目参与人员的配偶及随迁子女(十八周岁以下)为非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按5000元/m2价格购买人均40 m2的新房,可自愿申请购买新房,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开具未享受证明。2、凡是参加锦绣天府项目建设且是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免费享受人均40平米的住房安置。
以上情况西河街道已于2020年8月31日11点15分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