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们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的森林管护站职工,工作住址在原天台山镇天井村。天井村现划归为夹关镇管辖,地域上我们也就属于夹关镇地域。乡镇补贴也会从原来的720每月降为540每月。归属地变了但我们的工作环境没变,一样在山区从事森林管护,三分之二的管护范围在天台山镇内。管护站距离太和7公里,距离夹关镇20公里,距离邛崃县城58公里。在乡补的发放上考虑属地的同时是否也考虑下地缘因素?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现在工作地址位于原天台山镇天井村,按照中共邛崃市委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邛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邛委〔2019〕1号)文件要求,该村已整体划归夹关镇。根据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邛崃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邛府办发〔2016〕54号)文件规定,全市乡镇(街道)划分为三个档次(地区分类和执行标准)执行,一类地区,补贴标准为430元/月,二类地区,补贴标准为540元/月,三类地区,补贴标准为720元/月。其中:天台山镇属于三类地区,补贴标准为720元/月;夹关镇属于二类地区,补贴标准为540元/月。该文件针对乡镇(街道)补贴标准依据主要是属地因素,不涉及地缘因素。我局按照市政府实行乡镇补贴文件规定,将你的乡镇补贴由原720元/月调整为540元/月,是按政策规定执行的,请你们理解。
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26日15:30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您已经知晓并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