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你们好,再次向你们诉求夹关镇龚店社区李际明房产一事,实属无奈。我们对上次上访处理意见十分不满意,责任单位并没有正面解决我们的问题、现村委又要收回我舅的房产,这就充分更证明这房产属我舅所有,那当时2016年却未能参与4.20的芦山地震重建,谁阻上了我们?随后仍旧居住在那极度危险的房中(有危房鉴定为证丿,直至2017年发生重大的火灾,房烧,人烧成重伤,请问当时的政府和村委责任人监管何在?谁来负责?救治期间,其妹在医院照顾2月有余,医治后将其带回家中居住数月,但我舅思乡心切,死活要回其家,可家已烧成灰,无奈被政府安置为特困,其并非本人愿意。如果当初参与了重建,就不会发生后面的火灾…?至于按政策将其房子归集体所有我能理解,赞同。但我们恳求市领导要把阻止我们重建的阻止人和责任人问责?叩谢!叩谢!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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