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达州市宣汉县红峰镇桥河村村民,关于金土地项目一事,没经同我协商同意的前提下,私自乱挖乱毁,毁坏我一亩5分田,经该完善的没完善,该恢复的没恢复,现成了荒地杂草丛生,无法耕种?我要生活,经多次上诉市委,省上毫无效果,当地政府欺上满下,忽忧了事,政府工程,现搞的是民冤工程。问政四川,农民有冤无处诉吗,没人为农民当家作主吗。现在政府办事效果这么差,请问该找谁,为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