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们是普安乡大柏村村民,我们家在修建成安渝高速禾丰连接线拆迁户。当初我们这边所有拆迁户政府都是给我们货币安置没有建安置房,因为简阳房价过高货币补偿根本买不起,大多数拆迁户都选择在普安街上购买新建的小产权房。按照国家土地法规定这种房子是违法不能确权发证,我想请问一下领导我们拆迁户能不能特殊对待给我们确权发证,希望领导把这种情况向成都市省里面反映一下给我们一个答复。
陈先生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经我镇工作人员了解,了解到是2017年修建成安渝禾丰连接线的时候,按照简府发[2017]26号文件规定,选择货币安置不再享受当地宅基地使用权。我镇与您电话沟通说明以上情况,您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