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竹小区9号院是拆迁安置房,已入住5年左右,想办理房产证。2020年4月30日我带着办理房产证手续到青羊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向柜台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星期后被告知他们那里不负责办理我这个地址的房产证说是遗留件让我去汇泉北路房管局办理,我拿着手续到3楼遗漏件办理窗口交了资料后,等待了2个月又通知我去一楼办理,告知我必须走普通件,结果等到现在任然没有任何消息回复。房管局办理人员多次推脱责任,让我来回跑冤枉路,不办房产证。希望得到尽快解决!求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荆竹小区9号院办理房产证”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9.3.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故您反映的问题,可由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二、您所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疑难事项,须经不动产登记会审研究讨论,待有结果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及时与您联系。
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20日14时39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