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各位工作人员,
您好!
针对人才认定和人才公寓购房,有几个建议和咨询,请参考解答!谢谢!
1.针对未毕业在读硕士研究生,能否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购房优惠或优先选房),其实毕业之后,研究生们就属于D类人才了,也愿意为成都建设发展繁荣出力,但是由于时间差,暂未毕业,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取得人才资格,在成都居无定所,非常影响人才留蓉,也不符合我们人才引进政策的初衷。
2.针对未销售完的人才公寓,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时,能否对在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985、211、一本)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定购房优惠或选房优先权,有利于提高留蓉人才质量。若仅局限于本科毕业三年内,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随着社会的进步,本科学历并没有实现对人才的筛选。可分批次进行,如本科((985、211、一本)可优先选购或给予一定比例优惠。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相关建议已收悉。目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正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制定人才安居资格预先申请以及人才优先购房商品住房的支持措施,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后将对外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