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就读于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我弟弟获得国家助学金补助,在近日,学校发出一则通告,《关于2019年(春)国家助学金补评相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意思就是根据政策,助学金只发放一学期,但是已经发放了两学期,现要求领取助学金的学生退还一学期的助学金。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四川天一学院现不在龙泉驿区,其主管部门应该是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8月13日13:11,经电话与您联系,您称四川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核实到有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