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在温江区购买住房一套,现在想将户口从外地迁移到温江区,请问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来信人,您好!
您所咨询“于2006年在温江购买住房一套,现在想将户口从外地迁移到温江,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咨询:“于2006年与其配偶在温江购买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的住房,欲将两人户口迁入至住房处” 。
二、处理情况
经联系来信人了解其以上情况,已告知其现行办理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前置条件及所需手续。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到合同交房日期)。(原件和复印件)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0年8月12日13时15分,已于来话人电话联系,告知其以上调查处理情况,来话人表示感谢。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