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孩子的户口在十里坝张家社区,我的户口在元灯社区6组,因方便孩子上幼儿园,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过来,我这边的户口户主是我舅舅,这种情况,可以迁吗?希望领导能够准确给个答复,感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文件第四十六条“〔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村料:(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证明;(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通过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由于您母亲在元灯村有一套住房,因此应按照(成公通〔2019〕36号)文件规定办理。
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14日11时10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