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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受歧视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8-10 15:16 待回复

2020年2月14日,国家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委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

文中特别强调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请问四川省\成都市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政策落实的怎么样了?为什么现在我还没有在网上找到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文件?今后的企事业公务单位招录,是否能按照国家的政策遵照执行?请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国家政策积极宣传非全日制研究生,营造在党政机关群,企事业单位就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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