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
退休了,98年开始购买社保,基本医疗只有19年,大病只有10年,对我退休之后的医疗待遇有没有影响呢?具体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成都医保的年限最低是交到15年吗?
交满最低年限的医保和比最低年限更高的年限,在退休后医保待遇上的区别是什么呢?
大病只有10年,这边是需要补交满最低年限吗?如果可补交,可以补缴到20年的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医疗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8月11日16:28:50与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您相关情况,经核查,您参保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统账结合参保方式。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十六条、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9〕52号),2009年1月1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及参保人员年龄按比例进行支付。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