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郫都区唐昌镇福昌村共产党员13社社长王代勇,(2010年开始当的社长)。2006年汉源县移民40人到我社,分了耕地的有33人,每人平均分得0.85亩,修房每人是60平方米。(经过了移民局的核实),又经村委会协调划拨了17.38亩分给另一社的汉源县移民,三处总共应该用地47.05亩,实际上从我社共抽出耕地59.95亩,经过几届领导班子的调换至今还没把地退给我社。
您好,经调查核实,福昌村13社2005年安置移民总人数为41人,其中分配耕地的人数为34人,(7人未分配耕地分别是(杨德敏、曹金莲、杨家其、李晓芳、李志刚、李纯留、刘福昌),人均分配耕地为0.79亩(实际分配耕地标准是按照720平方米/亩折合计算,人均分配为实际0.85亩);分配宅基地人数为41人,移民点宅基地测绘总面积为5.18亩。以上共占用13社土地为34.08亩。此外12社移民中有22人本应安置在13社,但实际安置在12社,为此从13社划拨17.38亩耕地给12社用于安置移民(此耕地按667平方米/亩计算)。综上13社实际共用于移民安置的土地共计51.46亩,并不是如您所反映的59.95亩,望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