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20年5月28日入职成都富士康鸿准科技电子厂,与四川国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返差价合同,送我们去与汇天浩派遣公司签订入职合同,当时承诺工期40天,做满就给予返费补贴。我们是从6.1日开始上班,7.21号正式离职,符合40天工期。现接到四川国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不合格,无法结算返费补贴,在哪里上班每天起早贪黑就是为了这点钱补贴家用,然而最后给我们结算不了这个差价,这让我们难以接受。严重投诉四川国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请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为谢!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我们已经您的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