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我于2020年7月29号和简阳踏水镇人陈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现在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回女方,但对方不配合,一家人对我身心进行伤害,我不想再与他们沟通。孩子的出身证明,社保卡等都在男方那里。请问我能在不经过男方的情况下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吗?为了这些事我早已身心疲惫,请领导给我一个答复,十万分感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您的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两河镇镇国村9组76号,四川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可以一站式办结,户籍迁移所需资料您可以向您的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咨询。
关于男方不配合的问题,您可以向男方沟通协商处理。
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371110。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