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彭桥高速互通工程拆迁蔡村六组居民房屋,六月份挨家挨户签订补偿协议承诺30天内支付补偿协议,房屋于6月底前全部拆除,至今没有收到一笔补偿费用,本着国家规定,先补偿后拆迁,我们已经拆迁一个多月了,为何这么久不给我们一分钱补偿款?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据悉,2020年8月11日,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