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2009年参加公招考取教师编制,后聘为专技12级。2014年因工作调动到新单位,因为新单位没有专技岗,聘为工勤5级,2019年12月转聘为管理10级。我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如果要调动,是否受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86 号)文件第八条“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后,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 3 年以上的工勤技能人员,在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且本人符合流向规定和新单位空缺岗位任职条件,可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流动手续并按规定聘用。”这个限制,必须3年后才能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