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微博联系成都某个人摄影工作者拍照,谈好价格后通过微信交了200元预付款,后在预约实际拍摄时间沟通过程中因发现对方存在诱导多付费问题并且敷衍了事,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遂提出不想找他拍了申请退款,对方以200元为定金为由不愿退款。对此,我不认可,整个过程是通过网络沟通,并没有签任何合同协议,对方在收到钱后也没有出具任何发票收据之类注明这个是定金,我是出于信任直接先付了200元,但并不代表我认可这个钱是定金,定金的说法只是对方为了不退款找的说辞,而且并没有拍摄,对方也没有损失,所以我认为应该退还我交的200元。经过反复沟通对方都拒绝退款,现已将我微博微信全部拉黑,看这个情况有办法帮忙要回来吗,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谢谢您的网上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消保部门于2020年8月7日12点07分与您联系,建议您核实并提供商家具体经营信息,通过拨打12315反映。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