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书记您好,我爱人是广元一机关临聘人员(已工作4年),将于本月产子,但去政务大厅咨询生育津贴申领情况时 被告知没有了,但我查询了相关资料了解,生育津贴可以申领,“问政四川”成都地区也有人咨询过相关问题,只是机关在编财政供养人员取消了。我爱人又没有在编且不是财政,为什么不能申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生育津贴是为弥补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广医保发〔2019〕70号)精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职工(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职工(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3%,对财政全额供养单位的人员,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生育保险是按单位性质参保缴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若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我局已将该政策电话告知于您,您表示已熟知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557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