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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被搬迁房屋户数认定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20141023lqr  2020-08-05 08:59 已回复

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贵司2020年23号文是关于发布青白江区弥牟镇九里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基于个人实际情况,于7月25日书面提出意见交公司,但十多天来没见回复。故通过网络理政平台再次询问:

①一个产权证为何可分两个户?公示的方案中第二条,关于被搬迁房屋户数认定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基准,一处房屋多人共有的原则上按一个户头计,此次弥牟下街31号的房屋产权证(证号0017819),目前应是一个户数,但却在公示中有两个户。

②产权面积测量与划分有问题。产权证表明,西至河边墙足,东到临街柱处的产权中,其中一共有人有共有证(共字0000261号),并占四分之一产权。故共有人应该有总产权25%的产权利益。但公示的总产权少了一半,即其中主产权人部份(国土证上其土地上的房屋产权部份)产权却在测量和划分中出错。


以上情况,请重新调查核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20 11:18

来信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经与现场工作人员核实,该户所属房屋为1个产权证,2个国土证,按照棚改相关规定,搬迁房屋户数认定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基准,故已改为1户。关于房屋产权面积测量与划分问题,需待现场工作人员与您现场解释清楚。若您需要咨询,可拨打电话:8362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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