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蒲书记:
我叫洪先利,家住兰草镇三峰村一组。由于修建村道路,在我家房屋后边安装了排洪管道,去年10月4日和今年6月21日两次暴雨,洪水直接将我家房屋冲垮,造成我们现在无家可归。我们向乡村两级反映了此情况,至今没有给予解决,恳请蒲书记给予我们解决为盼!谢谢!
洪先利先生你好!
悉收到你关于“诉求村道公路排洪冲垮房屋”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到村进行情况核实,具体情况:
诉求村民洪先利、男、汉族,户籍地址为平昌县兰草镇三峰村一组,身份证编码为513028197302224191,现住平昌县,老家(三峰村一组)有土坯房一套,后墙体垮塌属实。但诉求住房垮塌是因修固村道公路排洪管道水流所至,而经核实三峰村村道公路修建于1987年,而你户建房于1996年,村道路修建比你户建房时间早近10年,所以你现在诉求村公路排洪管道水流导致房屋垮塌一事属无理诉求;你户房屋具核实是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已长达10年无生活轨迹)房屋无人翻盖照顾,加之近两年瀑雨较多所至。另外通过脱贫攻坚村对城镇购房信息收集,你户于2010年7月2日就在平昌县,江口镇,信义大道购商品住房一套119.65平方米,并一直居住在平昌安全住房内,老家一直无生活轨迹属实。
兰草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