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你们好,我是上次给你们反应过问题的,本人于2017年在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局委托艾客盛拍卖公司名下买受了一辆宝马525,用了三年后审车时发现被,金牛区法院,和青羊区法院查封锁定了,目前金牛区法院重新整理案件后整个法律程序合理拍卖款项金牛区法院已收到,也给解封了,但是去青羊区法院这边态度恶劣,不给解封还让我找律师告去,我就想说我这个车20多万合理拍卖的为啥你们到处给查封呢,为什么一边拍卖一边查封锁定呢?望各位领导给予帮助为盼!还有青羊区法院这么蛮横?
2020年7月31日,您向本院邮寄情况说明称被执行人伏某名下车牌号为川D55D9宝马汽车系您在2017年10月份购买的,现被金牛区人民法院及本院查封,导致您无法年审及使用,希望本院解除对车辆的查封。本院随后电话联系您,告知您按照相关法律流程,您应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后多次与您联系,告知您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并由本院行政庭审理,审理结果出来后,才能解除查封,您表示会尽快将材料交到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