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郡一期已经交房3年多了,交房时我们已经将契税等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给了开发商,现该款项被开发商挪用,导致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怎么办,难道开发商不需要付法律责任吗?还有一期的车位我们已经全款交了车位款,却只有认购协议,协议上只约定等候开发商通知再签订正式合同,目前已经快1年了,难道开发商10年不通知,我们就要等10年吗,如果开发商再不签合同,履行协议约定,我们能不能追回购车位款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上林郡一期项目系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就车位问题,住建局当即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车位备案,积极推动车位产权证办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抓紧完善车位合同及备案。
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前期开发商表示已与部分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出具了正式的公告:一是针对部分涉及子女就读需要落户的业主,开发商将于本周内解决50户业主产权证办理;二是承诺尽快办理剩余业主的产权证;三是支付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承担办理产权证超期的违约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抓紧进行产权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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