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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安置小区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8-02 09:00 已回复

领导您们好,我们是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明月村的村民。我们在拆迁十年后终于拿到了明月锦苑三期芙蓉锦锈城的安置房。但是去物管和街道办事处交费的时候有几项收费让我们很不理解。
1):每户需交3200元的天燃气初装费。天燃气初装费不是应该在安置配套设施中吗,为何还要另交?
2):每户需交180元的电视光纤入户费,后期开通每月的使用费还另交。大家都知道,现在移动宽带都是免费安装免费使用,为何要强制我们交纳这项费用,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3):我们是七月二十三日下午才让办手续拿到房子,让我们交物管费却从七月十六日交起,为什么要多收几天的物管费?
4):我们农村的房子是按结面积安置的,为什么收物管费要另外加上公摊面积,每户要多收大家十多个平方的物管费呢?
以上几点是我们几百户村民的意见,望领导为村民妥善处理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14 11:22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调查:1、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建设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故《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中规定的“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条款不适用于本安置房项目。故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涉价问题有关文件规定,三环以外高层住宅燃气初装费为3750元/户。在房屋建设期间,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预缴3750元/户的燃气初装费至成都市燃气总公司,而根据金牛区征后实施项目住房安置相关规定仅收取了3200元/户。
2、物业公司并未收取小区业主光纤入户费,请您核实并具体详询收费单位。
3、物业收费时间点是以接到天回镇街道通知的交房时间为准,街道为分房有序每天控制了分房人数按批次交房,故各业主的交房时间不同,物业公司的工作从交房之日起就开始为业主服务,望理解。
4、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按照正常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8月7日14:00左右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详情。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81135394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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