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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投诉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8-01 10:44 已回复

领导你们好,我在7.26号咨询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我就是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在哪里,并且重点标注了我所了解的是在网上查询的法律,我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就是希望有个单位可以解惑,我也强调了,如果我所查询的法律是错误的,请告知我正确的法律在那一章那一条,规划局就这样敷衍了事吗?是你们业务不专业自己都不清楚,还是压根就没看我的留言,居然回复让我带上相关材料去规划局咨询,带什么材料?也不告知,这是让我去咨询的态度吗?摆明了就是耍人嘛,我就咨询一条法律在那一章那一条就这么难吗?你们这样做事哪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创办这个网站的宗旨是什么?不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如果你们再这样敷衍了事,我就往你们上级投诉,直到有人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17 10:1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都设定了地上和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您购买的住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该栋楼的占地(地上)面积,设定的是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地下车位(库)的建设是根据规划条件来确定的,设定的是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归属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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