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目前我家居住地东部新区草池镇崔家村1组正在拆迁,我家舅舅在1996年因读大学(现西南科技大学,曾用名西南工科院)将户口转到学校,于2018年9月将户口转回崔家村一组。现在拆迁办要求我们提供舅舅户口从本地转出的证明,后来村上找到了转出证明,但是拆迁办说证明上没有章,不认可舅舅的安置,拒绝签拆迁合同。我们去当地镇派出所查询,派出所告知1998年以前的户籍他们没有。请问我们现在应该去哪里开证明,村上出具的证明都没有用,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机构。望告知!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草池街道崔家村1组现涉及空港新城整组自愿搬迁项目,有关您户户籍迁出证明问题,若迁出地无法开具您舅舅的迁出证明,可到您舅舅的户籍迁入地开具迁入证明,并同时开具学校的入学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8月3日10时3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如仍有疑问,可咨询草池街道办拆迁办028-27871209。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