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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以下法律法规彭州市政府执不执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30 15:28 已回复

这些法律法规彭州市政府执不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五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06 13:26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彭州市“鸿运星城”某一层住户长期涉嫌非法“住房用于经商”问题,还有人聚集喝茶打麻将现象,影响邻居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处理。接到诉求后,8月4日公安局召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天彭街道、四川英贤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就本部门职责出了合理化建议,形成了化解处理问题的综合处理方法。
当日下午联合16名工作人员到达涉嫌“住改商”李某住户,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法律政策,法律后果,起初李某态度恶劣,说是自己没有改变房屋结构,小区的人员在他这里喝茶、聊天没有违法,况且小区还有其它地方也是同样经商,工作人员不耐其烦地向他讲解相关规范,如果想经商,通过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可以经商,但没有完善好手续前必须关闭,经过半下午的工作,该“住改商”关闭。
针对其它类似的现象,联合工作人员继续将开展工作,综合施策,逐步妥善化解取缔。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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