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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青义镇中龙村拆迁两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9 20:09 已回复

您好,
的确是要想富先修路,绵阳发展也的确需要各种基础建设,这样惠国惠民的事老百姓绝对拥护。但在修路拆迁过程中应该合法合规,保障沿途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因为修建所谓的绵阳科技大道,在2018年端午节前后对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中龙村的沿途各户的住房和宅基地进行拆迁,当时是赔偿了响应的拆迁款,镇政府承诺会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自建。然而两年过去了,被拆迁的老百姓并没有分配到宅基地,也没有集体修建统建房,老百姓自己租房住,每个月给每户两三百了事。这跟原本的承诺不符,是有侵害被拆迁村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镇政府如今告知不再分配宅基地,将集体统一修统建房,并说修建道路所占农田是租用,但不见合同。中龙村的农民失去农田,每年几百块的租金就糊弄过去。所以现在被拆迁的村民失去住房,失去宅基地,失去农田,而所获拆迁款也根本不够买租房一生,不够买房,不够养老,农田的赔偿也绝不对等,还失去了经济来源。政府不能因为修路,让老被拆的居民同时失去了住所和饭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调查拆迁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因为其他村并没有这样的现在,为何我们村既不给分配宅基地也不修建统建房,为何镇政府说中龙村拆迁太多了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拆迁多少肯定不是村民说了算。希望能够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被拆迁村民的住房问题,不能一年又一年的拖,这样即使每个月给每户一百块的租金让老百姓租房子,也是对地方财政有压力,老百姓用自己的宅基地拆迁款也可以修房。希望能给补齐所有相关文件和合同,如拆迁赔偿合同,如果是修路是租用农田,应该有租用合同,土地是集体所有,应该有村社村民集体同意。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民政府为人民。
至此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18 13:56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信任。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青义镇人民政府调查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镇已于2020年7月完成了大龙村(原大龙、中龙、长梁)新建安置点的选址,规划选址面积约120亩,2020年12月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目前该安置点土地正在走土地报征程序,由汇鑫集团作为业主方进行建设,我镇将会按照建设要求相关流程加快推进安置点建设。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与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刘太伟 联系电话:0816-262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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