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高新区 » 【医疗 咨询】境外回国隔离后抵蓉隔离政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医疗 咨询】【医疗 咨询】境外回国隔离后抵蓉隔离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8 22:25 已回复

领导好,

我计划于8月中旬从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回国,预计从上海入境,集中隔离14天后飞机回成都。想咨询一下,回到成都后还需要继续隔离吗?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30 10:14

来信人: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经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3月2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38号)、4月4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和5月11日成都市委社治委、市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走访排查问题解答(二十一)》文件要求,自3月27日开始,对所有核酸检测阴性新入境人员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对解除集中隔离的境外入(返)川人员需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达入住居家观察点次日起计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共同居住者需一并纳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从罗马尼亚到上海后,将在上海完成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完成后,在7日内回蓉后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同住人员需一并纳入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从达到小区后次日起计算,在居家隔离期内不用再进行核酸检测。若在上海集中隔离期完成结束且7天后方回川,可不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请动态关注最新疫情变化,避免去全国中高风险区域。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028-67171813(工作日时间9:00-17:00)或15008292561(非工作时间),联系人:陈老师。
因您所留电话为海外电话,无法拨通。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