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羊区 » 拆迁安置证明在哪里签字盖章?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拆迁安置证明在哪里签字盖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7 14:47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镇鸿湘村,我爱人户口在成都市青羊区府南街道文苑社区。目前,我村涉及拆迁,而拆迁办要求我提供我爱人所在社区及街道出具“未享受过拆迁安置、福利分房及经济适用房的证明”。为此,我和我爱人多次奔波,文苑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查证我爱人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且已查证我爱人并未享受经济适用房,而“拆迁安置福利分房”需到府南街道办查证。青羊区府南街道办却一直以他们未收到需要出具“未受拆迁安置的证明”和府南街道下各社区并未被拆迁安置过为由,多次拒绝,告知我去房管局查证我爱人所有房产交易记录即可证明,我与爱人已前往房管局查证我爱人并未曾拥有过国家福利类分房和拆迁安置类房屋,但我拿着我爱人房管局的打印资料去拆迁办提交,拆迁办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坚持要求必须明确“未享受拆迁安置”。我和爱人向府南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如需要提交任何查证资料我们会积极配合,且我所属天府新区拆迁办也表示愿意协助府南街道办理相关手续,但都遭到府南街道办工作人员拒绝。
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此类证明确实让我们感到心力交瘁,恳请书记体察民情,协助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府南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07 10:48

网友,你好:
关于你向我街道申请开具以证明你是否已享受国家相关安置政策(拆迁安置、福利分房、经济适用房等),是否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或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的证明材料。
我单位及你户口所在社区进行了相关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社区只能查询到你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情况(你未在文苑社区申请以及办理经济适用房),其他相关内容依据国家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成办函【2017】4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文件内容,社区无权出具其他相关证明内容。依据成办函【2018】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文件内容,街道一级行政部门亦无权出具你说提出的行政证明,望理解!
特此回复!


府南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