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市领导:
反映人,许周霞,女,汉族,1965年10月出生,55岁,大专,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从云南宁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调四川泸县云龙镇党政办工作,四级主任科员。
2004年度,因工作失误受到处分,泸县云龙镇就以此为由全盘否定在乡镇工作22年的峥嵘岁月,这样“一杆子打死人”有失公平,不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看问题,有悖于中组发[2008]2号,关于《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中组发(2007)2号,关于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前不久,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进一步激励关爱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本人对《通知》中的规定提出质疑:一是工作累计满20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由县委、县政府颁发服务基层20年”荣誉证书”,并记三等功一次,《通知》中“累计“二字顾名思义乡镇工作有一年就算一年;二是《通知》中规定:工作累计满10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3次以上,或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5次以上,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此《通知》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基层工作10年年度考核优秀累计只需3次,而工作15年年度考核优秀累计反而需要5次以上才可以享受?意思是说,乡镇工作时间越长,优秀次越多才能享受如此殊荣?这要求是否符合激励机关工作人员长期服务基于乡镇,扎根乡镇,安心乡镇,关心关爱乡镇为指导思想?这样的“规定"反而挫伤了乡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违背了激励基层,真心关爱基层的初衷;三是长期以来本镇年终评选优秀存在“走过场,搞形式”,所谓民主评选从未当场验票公布,也从未张榜公示,完全是任人唯亲,个人说了算。我作为工龄35年,在泸县云龙镇工作已达22年的基层公务员,令人心寒的是至今没有评过一次优秀,当然即便我22年没有一次优秀,扣除不职称年份,也有20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按照《通知》规定,我也应该符合要求,可是为什么我不能享受如此殊荣?在泸县云龙镇工作这些年来,我深刻吸取曾经在工作中的失误教训,处处小心谨慎,兢兢业业,为人处事坦诚守纪,平时不仅认真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且还积极参加镇上和县上各种活动,曾多次受到领导表扬和奖励,2005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其间,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团委,县文化体育局以及民间社团不同时期举办的文化宣传演唱会上,也曾多次获奖(见附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或许微不足道,不足挂齿,但对一个长期服务乡镇,一个极为普通的工作人员来讲是多么的不容易,这当中每一份成绩的取得,背后不知要付出多少艰辛,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深知自己不应该伸手向组织向领导要荣誉、讲得失,但作为即将退休的我,且一辈子服务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讲,这份荣誉对我是多么的珍贵和不舍。
诚恳希望领导对我的反映给予重视,出于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充分理解基层工作人员的疾苦,能充分肯定成绩,请领导及有关部门给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和解决,22年基层工作,35年工龄风风雨雨一路走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反映人:四川泸县云龙镇许周霞
2020年7月27日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为何不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经调查核实您个人档案记录,您于1998年1月录用为国家干部,1999年1月转正,1999年8月调到泸县云龙镇工作,身份为公务员,乡镇工作时间从1999年8月起计算,2020年9月退休,共计21年零2个月(截止退休)。
(二)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您在云龙镇工作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于2004年6月分别受到泸县监察局和中共泸县纪委相应处分(具体处分内容见个人档案),相应的2004年、2005年年度考核均为不称职。综上所述,您在乡镇的累计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年份仅为19年。
(三)1999年8月起至今,您年度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文件规定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财政局关于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进一步激励关爱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泸县委组干〔2020〕206号)规定:
执行范围:明确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身份,以及县级部门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累计满10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3次以上,或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5次以上,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明确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身份,以及县级部门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累计满20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补贴标准: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0年、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3次、5次以上并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执行标准分别提高至500元/月、600元/月。
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20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并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颁发“服务基层20年”荣誉证书,并记三等功1次,奖励奖金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是否符合条件说明
(一)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3次以上并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执行标准提高至500元/月。您在云龙镇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等次,因此不符合享受此项待遇条件。
(二)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5次以上并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执行标准提高至600元/月。您在云龙镇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未被评为优秀等次,因此不符合享受此项待遇条件。
(三)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20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并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颁发“服务基层20年”荣誉证书,并记三等功1次,奖励奖金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文件精神执行。您在2004年、2005年年度考核均为不称职,在乡镇的累计符合要求的考核年份仅为19年,因此不符合享受此项待遇条件。
四、补充说明
关于您反映“长期以来本镇年终评选优秀存在‘走过场,搞形式’,所谓民主评选从未当场验票公布,也从未张榜公示,完全是任人唯亲,个人说了算”。我镇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是综合个人平时表现、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以及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参加民主测评意见、最后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