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4日在位于崇州羊马的恒大银海湖楼盘看中一套住房,由与对购房方面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所以对对方提出交诚意金之类没有概念,于是交了两万块钱的诚意金并签订《认筹协议书》,参加6月19日售楼部自行组织的网络摇号选房。
后来因为摇号失败,没有选中房源,于是告知对方要求退还认筹登记金,且本人并未与之签订后续的“认购协议”或者除《认筹协议书》外任何纸质合同或文件,所以希望按照《认筹协议书》要求退返诚意金。但是对方收取了我的《认筹协议书》原件后,本应在摇号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7月19日之前)进行退款,然而售楼部以各种理由推辞,百般阻挠,拖延退款,直到今天(7月26日)还没有收到本应退还的认筹登记金。
经再三协商联系无果,实在无奈之下,望借助于问政平台得到帮助,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这条留言并给予回复,在此深表感谢!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于2020年7月28日责令开发企业尽快退还您相关款项,开发企业表示正在办理相关退房退款手续中。